开车撞人怕被讹不想垫付医疗费可以吗?再实务中交警可能会说如果不垫付医疗费伤者死亡了,你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是真的吗?
律师不是冷血,也不是见死不救。只是从法律的角度尽可能的保护你的合法权益。在民法典1213条中对交通事故责任承担主体的赔偿顺序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如果您需要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赔偿的顺序应该是交强险先顶上,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接着赔最后依然不足的才是你来承担。你是排在最后的,那你说如果此时保险公司也找各种理由来搪塞,推诿,反正就是不愿意垫钱抢救又该怎么办呢?其实也没有关系,依然不需要您东拼西凑的自掏腰包,哪怕就是您一分钱都没有也能及时的让伤者得到有效治疗因为根据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医疗机构对于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为未及时支付抢救费用而拖延救治相关费用将由第三责强制保险或者交通事故救助基金先行垫付。
法律只规定我们有赔偿义务但是却并没有规定我们要去履行垫钱和探望的义务。伤者只要进了医院,那医院就必须得救,即便伤者在抢救的过程中不幸死亡了也肯定不会是因为您没钱垫付所导致的所以交警没有任何权利要求您垫付医疗费您也不会因此承担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