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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刑:野生动物碰不得】

#刑事案件

907浏览

2026-03-22 13:46:25

吴永晖

吴永晖 律师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每日一刑:野生动物碰不得】

  非法狩猎罪,简单说就是在不该打猎的时候、不该打猎的地方,打了不该打的动物。

  构成此罪主要有几种情形: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进行狩猎;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比如用毒药、炸药、电网、夜间照明行猎等方法;或者虽然没有上述情节,但猎捕的野生动物数量达到一定标准。

  很多人觉得“打几只鸟”“抓几只青蛙”不算什么大事,但很多常见野生动物都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猎捕达到一定数量就可能构成犯罪。

  生态环境需要大家共同守护。保护野生动物,不捕、不食、不买卖,既是法律要求,也是对自然的敬畏。别因为一口野味或一时好玩,让自己背上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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