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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一刑:选举不是儿戏】

#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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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1:32:31

吴永晖

吴永晖 律师

广东集大成律师事务所

  【每日一刑:选举不是儿戏】

  选举人大代表、国家领导人,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也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大事。破坏选举罪,针对的是那些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等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行为。

  常见情形:拉票贿选,给选民送钱送物换取选票;威胁恐吓选民,逼其投特定人选;伪造选票、虚报票数;暴力冲击选举会场、抢夺票箱。这些行为不仅破坏选举公平,更动摇民主政治的根基。

  很多人觉得“选个代表而已,送点小礼物不算事”,但在法律上,破坏选举是严重犯罪。根据情节轻重,可能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选举权是神圣的,每一次投票都应当出自本心。用钱买票、用拳头说话,破坏的是公平,丢掉的是自由。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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