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入侵计算机系统犯罪的法律规定

#刑事案件

972浏览

2026-04-07 11:06:35

王瑞

王瑞 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投资理财协议转民间借贷纠纷,法院支持主要还款请求
离婚协议需要儿女同意吗
转账只备注借款没用!父母买房出资小心血汗钱打水漂
婚后给子女买房,怎么保住父母血汗钱不被分走
【实务干货】缓刑不是判决等来的,是法定区间内精准争取的结果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