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温津贴未足额发放时,劳动者有权通过协商、投诉、仲裁、诉讼等法定途径全面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是协商沟通,劳动者可先向用人单位人力资源部门提出足额发放要求,说明法律规定与自身符合的发放条件,通过协商补足差额,这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解决方式。其次是行政投诉,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携带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考勤记录等材料,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举报,劳动监察部门经核查属实后,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发,逾期不支付的还可责令加付赔偿金。第三是劳动仲裁,劳动者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拖欠的高温津贴差额,符合条件的还可同时主张经济补偿等其他权益。最后是诉讼途径,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劳动者可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生效后用人单位拒不履行的,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引用法条
劳动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