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经营范围,亦称经营目的,是指从事经营活动的主体被市场监管部门所确认从事经营的行业、商品类别和服务项目。经营范围是商事登记的重要内容,是国家对于商事经营活动进行管理的重要手段,任何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者都应当对各自经营范围予以登记。
《个体工商户条例》第8条第2款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个人独资企业法》第10条和第11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申请书应当载明经营范围,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公司法》第7条第2款规定,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申请人应当按照经营范围规范目录,自主选择一般经营项目和许可经营项目,申请办理经营范围登记。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