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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法律指引:工程款结算、合同效力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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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3 11:44:45

董襄阳

董襄阳 律师

江苏金琛律师事务所

  随着城市建设与基建项目的推进,南京地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数量逐年上升。这类纠纷往往涉及工程款结算、合同效力、质量争议、工期索赔、优先受偿权等专业问题,法律关系复杂、证据材料繁多,不少当事人因缺乏相关法律知识而走了弯路。本文结合现行法律规定与司法实践,梳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常见法律问题与维权路径。

  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常见法律误区

  实务中,发包方与施工方处理纠纷时常存在三类典型认知误区:

  误区一:工程完工就必然能拿到全额工程款。很多施工方认为只要完成施工就有权主张全部价款,忽略竣工验收、结算确认、施工签证留存等关键环节,最终因证据不足导致部分诉求无法得到支持,还可能因逾期竣工被反诉。

  误区二:合同签了就一定有效。不少中小施工队通过挂靠资质、转包承接工程,以为书面合同就受法律保护。实际上无资质、超越资质、挂靠、违法转包等情形签订的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会被认定无效。

  误区三:工程款只是普通债权,和其他欠款没区别。很多当事人不知道建设工程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执行顺位优先于抵押权与普通债权,未及时行使该权利会导致回款难度大幅增加。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合法解决路径

  发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选择以下四类解决方式:

  协商和解:争议初期双方就工程结算、工期顺延、质量整改、付款安排等事项自主协商,达成一致后签订书面结算协议,是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解决方式。

  第三方调解:协商不成的,可向商事调解组织、建设工程行业调解组织申请调解。经调解达成的协议,可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确认后与生效判决书具有同等强制执行力。

  商事仲裁:若合同中约定了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当事人应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实行一裁终局,保密性更强,适合商业主体之间的大额工程争议。

  民事诉讼:无仲裁约定且调解无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适用专属管辖,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普通诉讼时效为三年,催告、对账、起诉均可触发时效中断。

  三、核心法律问题裁判规则

  合同效力规则: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超越资质等级、借用他人资质,以及违法转包、违法分包、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等情形下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均会被认定无效。合同无效但工程验收合格的,承包人仍可参照合同约定主张工程价款折价补偿。

  工程款结算规则:当事人有明确结算文件的,以结算文件为依据确定工程款;未完成结算的,可通过司法鉴定确定工程造价。当事人约定了竣工结算文件审核期限,发包人逾期未答复的,可视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文件。

  优先受偿权规则:建设工程价款就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优先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自应当给付工程价款之日起算,逾期未行使则丧失该权利。

  质量抗辩规则:工程存在一般质量瑕疵的,发包人可主张抵扣整改费用,不能直接拒付全部工程款;工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无法正常使用的,发包人有权拒绝支付对应工程款并主张违约责任。

  FAQ:

  问题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利息和违约金还能主张吗?

  解答:合同无效的,违约金条款一般不发生效力,无法直接主张违约金。但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承包人可主张资金占用利息,利息标准可参照合同约定或法定标准计算,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起计付。

  问题2:工期延误一定是施工方的责任吗?

  解答:不一定。工期延误的责任需根据具体原因划分,如果是发包人未按时提供施工条件、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工期延误,施工方可以主张工期顺延,不承担逾期竣工违约责任。施工方需留存好工期顺延的签证与沟通证据。

  问题3:工程造价鉴定费用由谁承担?

  解答:工程造价鉴定费用一般由申请方先行垫付,最终由法院根据案件结果、举证责任分配等因素确定承担比例。通常按照“谁主张、谁负担”的原则,结合双方诉求支持比例进行分摊。

  问题4:工程未竣工验收,发包人提前使用了,质量责任怎么算?

  解答: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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