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体 》 有 声 读 物 著 作 权 侵 权 纠 纷 案——有声读物网络传播平台的侵权责任认定
【裁判要旨】
互联网时代催生了多元的文化创意产业形态,有声书作为新兴的阅读体验渠 道,孕育了大量音频平台。涉案作品《三体》曾获第73届“雨果奖”最佳长篇小说 奖,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本案明确音频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 其平台主播传播侵权音频但未采取制止侵权的必要措施,构成帮助侵权,应承担相 应的民事责任。在认定主观上是否明知或应知时,应综合考虑权利作品的知名度、 侵权规模、侵权音频的存在形式及上传者身份等因素。在认定是否采取制止侵权的 必要措施时,应审查平台有无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或者提供技术 支持等行为。本案的判决有助于规范有声书翻录、播出行为,强化平台主体责任,督 促平台完善内部版权监控和管理机制,从而促进新兴文化业态的有序发展。本案获 评2021年度上海版权十大典型案例、上海高院2022年度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中国十大传媒法事例、中国网络文学版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等。
【基本案情】
文字作品《三体》由刘慈欣所著,曾荣获第73届“雨果奖”最佳长篇小说奖等多项世界级科幻大奖,出版16个语种译本,具有较高知名度。2016年5月27 日 ,刘慈欣与原告某计算机系统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签订《独家合作协议》及《授权 书》,约定将《三体》录制成音频作品的权利独占性授予原告,原告有权在授权期 限内将其改编录制成音频作品,改编录制完成后的音频作品的著作权及录音制作 者权利归原告永久所有。在被告某网络技术公司运营的 www。lizhi。fm 网页及 “荔枝”手机APP 中搜索“三体”,存在数十个主播账户上传的大量《三体》音频, 部分为全集音频且播放量较大。部分主播为荔枝独家内容主播、荔枝成长主播、 荔枝认证有声书主播。荔枝银牌独家直播主播“竹子竹子”于2020年4月8 日在 iphone 端“荔枝”APP 中直播“刘慈欣科幻小说~女音讲述”,直播内容包括“三 体”小说的相关内容。2019年4月、2019年7月、2020年4月、2020年5月,原告 先后向被告发送《下线告知函》等要求删除前述《三体》侵权音频内容。原告认为 被告行为严重破坏了网络电台市场现有的健康生态链及正常的商业秩序,侵害了 原告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改编权及基于著作权享有的其他权利,故诉至法 院,请求判令被告停止视听节目在线播放和下载服务,断开涉案侵权音频链接,赔偿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裁判结果】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即使涉案被控侵权音频系网络用户上 传,被告仍构成间接侵权。在涉案权利作品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情况下,相关音频内 容侵害著作权的可能性极高,被告对此应当承担更高的注意义务,在平台的日常经 营管理中及时发现。但被告在接到原告发送的侵权通知后未能及时作出刪除、屏蔽 侵权音频或断开链接等合理反应,故其构成帮助侵权,应对涉案网络用户侵害作品 著作权的行为承担侵权责任。综上,判决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0万元及为制止 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171.481.79元,并就著作权侵权行为在其官网首页连续十五日刊登声明消除影响。宣判后,被告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文章来源: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