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被许可人怎样才能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

#知识产权

952浏览

2024-01-08 16:35:24

严卫其

严卫其 律师

福建亨嘉律师事务所

  被许可人怎样才能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

  1、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四十四条  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权利的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该制品首次制作完成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被许可人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录音录像制品,应当同时取得著作权人、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被许可人出租录音录像制品,还应当取得表演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协议离婚VS诉讼离婚,选错方式徒增烦恼还耗时
婚内财产协议签字踩坑直接无效:签错一步,财产全白约定
原配维权VS第三者起诉名誉侵权,做法出错反而吃大亏
离婚争抚养权必看!离婚协议暗藏诸多陷阱,写错一条后患无穷
离婚把房产过户给孩子?这些风险一定要避开,一步错损失惨重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