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胎儿具有法定的遗产继承权。

#综合咨询

1106浏览

2024-01-09 10:52:07

何晓伦

何晓伦 律师

福建学恒律师事务所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胎儿享有必留份。对于遗腹子是否享有法定继承权的标准在于其出生时是活体还是死体,如果遗腹子一出生时是死体,则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但如果其出生时是活体则依法享有法定继承权,其出生后是否存活在所不能,遗腹子虽然出生时父亲已经死亡,但并不意味着其没有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因为其在母体内形成时,父亲能在世,依法应当属于民法典规定的自律范围,依法享有对其父亲遗产的法定继承权。我国法律明文规定,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但是胎儿分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在杭州工作,发生工伤怎么维权?
合同当事人应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当事人应具备相应的缔约能力
关于违反保密义务的民事责任
重婚罪不起诉情况下,夫妻怎样去离婚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