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法,于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中规定的非营利法人是指那些以非营利为目的,不向其成员分配利润,且其财产不得转为其他目的使用的法人实体。非营利法人在我国社会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主要包括慈善组织、社会服务机构、教育机构、科研机构、文化机构等。
《民法典》对非营利法人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非营利法人的定义和宗旨:非营利法人是为了实现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会员共同利益,不向其成员分配利润,且其财产不得转为其他目的使用的法人。非营利法人的宗旨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非营利法人的组织结构:非营利法人应当设立会员大会或者董事会等决策机构,并设立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决策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的成员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非营利法人的财产管理:非营利法人的财产应当用于实现其宗旨,不得分配给成员。非营利法人的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或者决策机构的决定进行管理。
4.非营利法人的终止和清算:非营利法人终止时,应当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妥善保管非营利法人的财产,依法处理非营利法人的债权债务,并将清算结果报告登记管理机关。非营利法人的剩余财产应当按照法人章程或者决策机构的决定用于实现其宗旨;无法按照法人章程或者决策机构的决定处理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5.非营利法人的监督:非营利法人应当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登记管理机关应当对非营利法人的登记事项进行审查,对非营利法人的活动进行监督。
《民法典》关于非营利法人的规定,旨在规范非营利法人的组织和行为,保障非营利法人实现其宗旨,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
引用法条
民法典第八十七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