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驾驶培训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义务主体
《中华⼈⺠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条 学习机动⻋驾驶,应当先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合格后,再学习机动⻋驾驶技能。在道路上学习驾驶,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指定的路线、时间进⾏。在道路上学习机动⻋驾驶技能应当使⽤教练⻋,在教练员随⻋指导下进⾏,与教学⽆关的⼈员不得乘坐教练⻋。学员在学习驾驶中有道路交通安全违法⾏为或者造成交通事故的,由教练员承担责任。
《最⾼⼈⺠法院关于审理⼈⾝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过失致⼈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范围内的⽣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职务或者与履⾏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最⾼⼈⺠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接受机动⻋驾驶培训的⼈员,在培训活动中驾驶机动⻋发⽣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责任,当事⼈请求驾驶培训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法院应予⽀持。
引用法条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