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从肢体中排出血液的装置”发明专利侵权行政裁决案

#知识产权

967浏览

2024-05-21 11:49:19

张小倩

张小倩 律师

上海天璇(昆山)律师事务所

  原告:山东贝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被告: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三人:北京亿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案情摘要】北京亿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系“从肢体中排出血液的装置”发明专利权人。北京亿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因与山东贝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存在专利侵权纠纷,请求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被诉侵权产品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作出行政裁决,责令山东贝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销毁制造侵权产品的专用模具、设备。山东贝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认为被诉侵权产品缺少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所记载的技术特征,未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不服上述行政裁决,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撤销涉案行政裁决。法院经审理认为,被诉侵权产品技术特征与北京亿某医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张保护的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所记载的技术特征相同,落入涉案专利权保护范围。法院判决驳回山东贝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

引用法条

《专利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协议离婚VS诉讼离婚,选错方式徒增烦恼还耗时
婚内财产协议签字踩坑直接无效:签错一步,财产全白约定
原配维权VS第三者起诉名誉侵权,做法出错反而吃大亏
离婚争抚养权必看!离婚协议暗藏诸多陷阱,写错一条后患无穷
离婚把房产过户给孩子?这些风险一定要避开,一步错损失惨重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