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与劳务合同存在以下共同点:
基于约定产生两者均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建立,约定形式可以是书面或口头。例如,甲请乙帮忙搬一天家(口头劳务关系),丙找丁制作木质衣柜(书面承揽关系)。
属于有偿服务提供服务方均能获得相应报酬。劳务关系中,劳动者按劳动付出获报酬;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交付成果后获报酬。如快递员送快递获工资(劳务关系),装修公司完成装修获款项(承揽关系)。
主体平等性双方在法律地位上平等,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与用工者、承揽人与定作人在合同签订、履行等方面权利义务对等,可自主决定是否建立关系及约定条款。如自由撰稿人与出版社协商约稿事宜时地位平等。
综上,两者虽在目的、风险承担等方面存在差异,但在合同基础、有偿性及主体平等性上具有一致性。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情形综合判断合同性质。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