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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知情权纠纷诉讼要点

笔者近期刚刚办理了两起股东知情权纠纷,正好在此时机,针对股东知情权纠纷中常出现的诉讼问题以及要点进行总结,希望对各位公司股东以法律工作者提供一定的参考价值!要点一:股东知情权的前置申请,根据《公司法》第57条规定,股东在查询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的,需要先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公司十五日内未回复或拒绝查阅的,股东方能以诉讼方式请求查阅。所以,股东要查阅会计账簿和凭证必须要有书面申请这一前置程序。这里

#企业法务1038 人看过

2026-04-23 17:15:53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与瑕疵股权转让责任问题法律适用

该案是广西某商贸公司诉赵某某、陆某某、毛某某,第三人广西某贸易公司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涉及“限期认缴制”背景下股东出资加速到期与瑕疵股权转让的法律适用难题。法院的判决弥合了新旧法律适用断层,从证据规则的运用和具体证据审查的角度确立了加速到期与股东责任的认定标准,体现了股东期限利益、股权转让自由与债权人保护三者之间的动态平衡,保障了商事主体的合理预期与交易安全,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唐丽广西

#企业法务947 人看过

2026-04-20 10:25:43

公司监事要求涤除登记的处理规则

汤某诉北京某新型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请求变更公司登记纠纷案——监事要求涤除登记的处理入库编号:2025-08-2-264-001参考案例裁判要旨对于公司监事请求涤除监事工商备案登记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量监事接受委任时与公司形成的法律关系、双方是否存在实质性的利益关联、监事辞去职务是否存在恶意、公司未变更备案登记是否存在除内部程序外的其他障碍等因素进行判定。公司被判决涤除监事工商登记后,未及时选任新的

#企业法务950 人看过

2026-04-20 10:21:51

主张以债权抵销出资义务的,应当符合三个条件

裁判要旨公司资本是公司经营的基础和债权人利益的保障,为维护公司资本制度,保护公司债权人利益,应对股东抵销出资义务的条件进行限定。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对公司享有到期债权,主张以该债权抵销出资义务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第一,应通过股东会决议修改公司章程,将出资方式变更为债权出资,并确认实缴出资;第二,该股东会决议作出时,公司应具有充足清偿能力;第三,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经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企业法务842 人看过

2026-04-18 10:16:32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裁判思路与实务要点

公司盈余分配纠纷是股东权益保护的高频争议,核心在于平衡公司自治与司法干预边界。结合现行《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四》,梳理裁判逻辑与实务操作要点,为律师办理此类案件提供了没明确指引。一、核心裁判思路:以公司自治为原则,司法干预为例外(一)一般规则:决议前置,无决议不分配盈余分配属公司自治范畴,股东会有效决议为分配的法定前提。依据《公司法解释四》第十四条,股东起诉分配利润,必须提交载明具体分配方案的股

#企业法务944 人看过

2026-04-08 13:43:56

企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律师?

企业,在中国的市场经济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简单的说:企业是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工商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税务登记证书的经济组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负责人越来越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不少企业都聘请了法律顾问,但是,令不少企业领导苦恼的是,结果还是差强人意,企业的好多法律风险仍然存在,通俗的说,就是治标不治本,更有甚者,说企业顾问,就是顾着了就问问。问题出来了,企业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律

#企业法务997 人看过

2026-04-08 09:42:20

被法律咨询公司骗了,想起诉发现注销了怎么办?

公司注销不等于责任消失!你完全可以起诉股东、实际控制人等责任人追回损失。一、核心法律依据(为什么能告个人)•《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0条: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注销,股东/实际控制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新《公司法》第240条(简易注销):股东承诺"无债务"但承诺不实,需对注销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民法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存在欺诈(虚假宣传、冒充律师、收钱不办事),可要求退款+赔

#企业法务934 人看过

2026-04-06 09:19:25

股东争议内耗

😤股东为了分钱差点打起来?看完这3点直接闭嘴!🌵今年公司效益不错,本来开开心心想分红没想到几个股东因为分配方案吵得不可开交差点连会议室桌子都要掀了✨🔍刷到这篇笔记的你,如果也遇到类似问题赶紧把这3条核心记下来👇1️⃣分配前提要合法不是所有盈余都能随便分!必须先弥补亏损、提足法定公积金否则分完钱可能还要退回来❗️(公司法166条硬核规定)2️⃣章程约定是王牌你们公司的章程里怎么写的?如果明确

#企业法务997 人看过

2026-04-01 11:39:25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常见情形(三)

三、人格混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0条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等的规定,公司股东应当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

#企业法务872 人看过

2026-04-01 11:37:45

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常见情形(二)

二、抽逃出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等的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股东抽逃出资的,损害公司、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以其抽逃出资为限,赔偿因抽逃出资对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合法权益造成的损害,对公司不能偿还的债

#企业法务934 人看过

2026-04-01 11:3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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