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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如果是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三条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然而,如果请求分割财产是因为发现对方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等行为,虽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受诉讼时效的限制。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日起计算。《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4-08-20 02:21: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