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和对象分手了,可以要回给他花的钱嘛

#债权债务

2025-04-02 03:22:21

许议文

上海九泽律师事务所

咨询建议

恋爱期间或婚约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互赠未超过合理范围的财物应认定为一般赠与,该部分赠与一旦将财物交付,赠与合同即成立并生效,非因法定情形赠与人不得撤销赠与而要求受赠人返还赠与的财产;对于金额较大,明显超过双方交往期间正常开支范畴的部分馈赠,不同于一般的财物赠与,双方虽在成立赠与合同当时没有明示,但双方都明白大额度财物的馈赠行为暗含了双方将来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的美好愿望,这一愿望是双方当事人成立该赠与法律关系的目的,双方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是一种将来可能发生的不确定的事实,即双方的赠与合同实际上附了解除条件,自条件成就(双方不能缔结婚姻或共同生活)时赠与合同失效,受赠人应向赠与人返还赠与的财产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5-04-02 03:22:21

热门法律指南

山西歌德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6-03-10 06:31:24

上海丰程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6-02-04 12:02:36

云南博仲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6-01-31 06:56:04

上海丰程律师事务所

解答于 2026-01-12 22:45:45

黑龙江高盛律师集团事务所

解答于 2025-12-08 09:2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