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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对象分手了,我给他的钱还给他买的东西,我可以要回吗?

#债权债务

2023-11-20 00:30:09

陈高超

河南建魁律师事务所

咨询建议

男女双方在恋爱过程的转账行为应当结合转账的时间、金额、用途以及双方的财务状况等因素综合予以判断。按照日常生活规律,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的小额财物赠与或者日常的消费支出,如购买衣服鞋子、日常生活消费,特殊节日给付的财物,“520”、“1314”等特殊含义的转账金额以及符合当事人收入水平的小额转账等,应当认为是维系双方感情的必要支出或双方的共同消费,不宜认定双方之间形成借贷关系;但对于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应考虑转账行为的目的、日常生活经验、善良风俗、各方的经济能力等因素予以综合认定。所以,男女双方恋爱期间在享受爱情的同时也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涉及转账或红包时最好注明用途,避免日后发生法律纠纷。

参考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解答于 2023-11-20 00:3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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