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给结论(重庆适用):
一、一般情况(直接起诉)
• 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 6 个月内起诉;过期一般不受理。
• 行政机关未告知起诉期限:从知道行为内容起最长 1 年,超过不受理。
二、先复议、再起诉
• 收到复议决定书:15 日内起诉。
• 复议期满(一般60日)未决定:期满后15 日内起诉。
三、行政不作为(不履行法定职责)
• 申请后2 个月内不履行 → 期满后6 个月内起诉。
• 紧急情况(如人身安全):不受 2 个月限制,可直接起诉。
四、最长“兜底”期限(绝对期限)
• 涉及不动产:自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 20 年不受理。
• 其他所有行政行为:自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 5 年不受理。
五、和你工伤相关的常见场景
• 人社局不认定工伤 / 驳回工伤申请:收到决定书后6 个月内起诉。
• 人社局拖延不处理:申请后满2个月仍不答复 → 再6 个月内起诉。
• 你一直不知道有这个行政决定:最长5 年(不动产20年),超期彻底不能诉。
六、可延期的例外
只有不可抗力、行政机关原因、被羁押等“不是自己的原因”耽误的,才可能扣除或申请延长;单纯自己拖延不算。
一句话记:普通6个月、未告知1年、复议后15天、最长5年(不动产20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