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交通事故:5月28日下午三点半左右,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我方78岁女性老人在人行横道被一辆无牌无证汽油三轮车撞倒,交警队判定三轮车全责。事故导致老人耻骨骨折,三轮方交了一千元住院押金,至今住院第三天由于长期卧床导致肺部感染。5月31日下午转入敦化市医院ICU病房,靠呼吸机维持呼吸至今,属于重症。今天去交警队要求刑事立案,交警队以事情没解决完,没有定伤为由不予立案,而且不提供不予立案通知。
可以要求立案。本案中,三轮车驾驶员具有两个关键的加重情节: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无证)+ 明知是无牌证机动车辆而驾驶(无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第2款的明确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本案中,肇事三轮车驾驶员"无牌无证"(即无驾驶资格+明知是无牌证车辆),事故认定肇事方负全部责任。
"没有定伤"不是不立案的理由。 伤情的正式鉴定确实需要一定时间,但立案审查阶段,公安机关主要审查的是是否存在犯罪事实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初步证据,而非要求伤情鉴定已经完成。伤情鉴定可以在立案后进行。交警队以"没有定伤"为由拒绝立案,不符合法律规定。
具体做法:一是要求交警队出具不立案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12条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您有权要求交警队依法出具书面不予立案通知书。
二是向检察院申请刑事立案监督。如果交警队仍然拒绝立案,您可以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申请刑事立案监督。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3条的规定,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