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 我姐帮带5年孩子,当时约定的每月2000元,带孩子实在婚姻存续期间,没给过,现在起诉我跟我前妻了,要求支付抚养费,我认可数字,现在女方不认可,法院就想判我多承担,女方只承担一点点,我可以要求按着市场价走,公开透明,一人一半吗
帮问助手: 孩子是婚内还是离婚后带的?
当事人: 婚内带的
帮问助手: 当时带孩子约定有书面协议吗?
当事人: 没有,口头约定
这种情况属于劳务合同纠纷,不是离婚纠纷,原告是你姐姐,被告是你和前妻。
一、能不能直接改成按市场保姆市场价计算?
口头约定的效力
婚内亲属帮忙带娃,口头约定每月2000元,如果有聊天记录、录音、证人能佐证这个口头约定,优先按约定2000元算。
法律规则:有约定从约定;只有约定无法证明、约定不成立的时候,法院才会参照当地家政市场劳务价格来判。
👉风险:你前妻否认口头约定,如果没有证据证明“双方(你+前妻)都同意每月2000”,这个口头约定对前妻不一定生效,法院就会启动按市场价评估。
你不能单方面主动要求抛弃原来2000的约定,强行直接改用市场价。
- 你本人自认2000,对你自己,法院很大程度会采纳2000;
- 但前妻不认口头约定,对前妻部分,法院才可能用当地保姆市场价来核定姐姐的劳务报酬。
简单说:不是你想“改成市场价”就可以全盘改成市场价;约定有证据就按约定;约定对前妻不成立,则前妻部分参照市场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