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解答
你在公司工作5年、月工资3000元,单位全程未缴纳社保,仅因超龄辞退,分两项权益主张。
第一,关于经济补偿。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单位可终止用工,该情形不属于法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终止情形,单纯以超龄为由终止劳动关系,无需支付5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但单位长期不缴社保属于重大违法,若你在被辞退前,以单位未依法参保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主张5个月工资即15000元经济补偿金。
第二,社保相关赔偿。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法定义务,工作5年期间社保欠缴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你可向社保行政部门投诉,要求单位补缴5年职工社保,个人应承担部分由你自行负担。若因已超龄、社保系统无法补办补缴,导致你无法正常领取养老金,可通过劳动仲裁要求单位赔偿养老保险待遇损失,损失金额由仲裁机构结合当地社保标准核算。
第三,区分用工关系。如超龄后单位未签劳动合同、仅按劳务用工管理,仲裁大概率认定双方为劳务关系,无法主张经济补偿,但仍有权要求单位赔偿因未缴职工社保产生的养老待遇损失。维权需留存劳动合同、工资流水、辞退通知、考勤记录等用工证据。
解答于 2026-06-29 15:17: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