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罪的意义
(一)定罪对于实现报应的意义
定罪是刑罚处罚的前提,某一个人的行为只有在被确定有罪以后,才能受到刑罚处罚。而刑罚处罚是刑罚报应的必然后果,因为刑罚报应追求的是有罪必罚,即刑罚的必然性与确定性。因此,正确地定罪,对于实现刑罚报应具有重要意义。
(二)定罪对于实现预防的意义
定罪是对犯罪人及其行为的否定评价,通过定罪使犯罪人认识到其行为已经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因而定罪具有个别预防之功能。同时,通过定罪也使社会上的其他人认识到犯罪将会受到刑罚惩罚,使之感受到刑罚威吓的存在,因而定罪还具有一般预防之功能。
(三)定罪对于报应与预防的双重意义
在定罪过程中,首先应当考虑报应的因素,因为某一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主要是由犯罪构成要件决定的,而犯罪构成的罪体与罪责反映的是行为的客观危害与行为人的主观恶性。同时,定罪还包括对预防因素的考虑,这主要是指在定罪的时候,犯罪人的人身危险性程度也起一定的作用。尤其是在区分轻罪与重罪的时候,人身危险性程度更是不可或缺的内容。而且,定罪是在一定的社会中进行的,治安形势、犯罪率、民愤等因素也会影响定罪。当然,在定罪的时候,报应因素起决定作用,预防因素起补充作用。只有正确地处理报应与预防的关系,定罪才能实现公正与功利的双重预期。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