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形下会认定为是“夫妻感情破裂”
夫妻感情破裂是我国法院审理离婚纠纷案件时,判决准予离婚的唯一法定核心标准,也是离婚诉讼中当事人最核心的举证焦点与法院裁判的关键标尺。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先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明确列举了五类调解无效应直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分别是: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同时,法律还规定了两种应当准予离婚的特殊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二、婚外情、出轨一定会被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吗
单纯的婚外情、偶尔出轨行为,并不会被法院直接认定为夫妻感情破裂,只有达到重婚或与他人同居的法定严重程度,才会纳入法定感情破裂情形。
引用法条
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