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临时工是800起交个税吗
在以往的规定中,临时工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每月800元人民币,且有着独立的单位计酬方式。
自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劳务报酬这一类别被纳入了综合所得范畴,并采用类似于工资薪酬计算的方法进行计税。
在此情况下,若劳务报酬所得不超过人民币5.000元,则无需缴纳任何个人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九)偶然所得。
二、临时工工资需要发票吗
针对企业向临时工支付薪酬是否需要开具发票的问题,答案取决于具体的情况。
鉴于临时工并不涉及到传统的雇主和雇员关系,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并非建立起了劳动关系,因此在向临时工发放薪资的过程中,确实是需要以发票作为凭证的。
若该企业与临时工签署了合法的劳动合同并将其纳入了单位内的正式员工范围进行管理,那么便可以参照普通单位员工的薪资方法进行操作,只需制作相应的工资表格即可,无需再额外开具发票。
此外,企业雇佣季节性工人、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职退休人士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公司服务的工作人员,这些同样都应视作成为企业的在职或受雇人员。
如此情况下,若企业选择以个人劳务费的方式处理这部分费用,同时代为扣缴这些雇工所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那么给临时工发放薪酬时则无需再另外开具发票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