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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司法之解答10

#企业法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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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1:30:16

董嘉欣

董嘉欣 律师

北京观韬中茂(广州) 律师事务所

  12、新《公司法》施行后,股东出资什么情况下应当加速到期?

  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是指在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到期债务时,不考虑股东认缴出资期限是否届满,从而要求股东提前履行出资义务的情形。新《公司法》将现有的股东出资加速到期条件进一步放宽,如权利人能够证明公司丧失清偿能力或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债权人多次催收,公司以无清偿能力为由不予履行,以强制执行仍无法实现全部债权等,公司或者已到期债权的债权人均有权要求已认缴但出资期限未届满的股东提前缴纳出资。

  法律提示:新《公司法》实施后,股东不能再以公司未进入破产程序或未实质满足破产条件进行抗辩。股东应当及时缴纳出资,如其认缴出资额超出其实际能力的,应当及时通过法定程序减少注册资本,并变更工商登记信息。

引用法条

《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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