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业主未交物业费,物业公司拒不交付钥匙,开发商应当承担责任吗?

#综合咨询

1199浏览

2024-03-18 11:09:14

马晗

马晗 律师

河北中冀世和律师事务所

      开发商交房和物业公司收费基于不同的法律关系,牵涉到不同的法律主体。基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开发商负有交付房屋的义务,在其将该项义务委托给物业公司后,物业公司应当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履行交房义务,其外在表现主要是将房屋的钥匙交付给购房者,由购房者实现对房屋的实际管控使用。基于物业服务合同,业主负有交纳物业费的义务,然物业费支付并非交房的附加条件和前置程序。在未明确约定物业费需在交房时交纳情况下,开发商委托交付钥匙的物业公司将购房者预先支付物业费附加为交房条件,侵犯了购房者依约接收房屋的权利。物业公司拒不交付钥匙导致购房者未能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期内受领房屋的,开发商作为委托人,应当承担相应的逾期交房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最新法律文章

武汉公司注册流程和条件
武汉工伤认定流程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怎么判?真实案例解读立案、量刑与辩护要点
物业费收缴率五年下行:从《民法典》看物业服务合同中的缴费边界
我们村承包地被企业流转走了,延包时我还有发言权吗?

热门法律文章

精选咨询

维权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