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重婚绝对无效的立场,违反公序良俗的赠予无效1.重婚违反我国一夫一妻的基本婚姻制度,是违法犯罪行为。即使诉讼时合法婚姻当事人已经离婚或者配偶已经死亡的,重婚的婚姻亦不能转为有效。2.以违背公序良俗为目的,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如夫妻一方为重婚,与他人同居等目的,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第三者,配偶一方有权要求第三者返还所有受赠财产。
二、明确父母给子女出资购房时房产分割原则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为子女购房,约定单独赠予自己子女的,按照约定内容执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以下情况处理:1.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一般判决该房屋归出资人子女一方所有,但要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及孕育子女情况、离婚过错等因素,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以及补偿的具体金额。2.一方父母部分出资或者双方父母出资的,以出资来源和各方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婚姻家庭实际情况,判决房屋归属一方和给另一方的补偿。
三、明确夫妻间给予房产的处理规则,细化财产分割一方约定将自己婚前财产,赠予另一方时,分两种情况:1.没有转移登记的,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结合给予目的,综合考虑婚姻关系存续时间、共同生活,孕育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贡献大小等因素,判决房屋归属一方和给另一方的具体补偿。2.已经转移登记的,婚姻关系存续时间较短,且给予方无重大过错的,判决房屋归给予方。也要综合考虑婚姻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对另一方予以补偿。
四、保障未成年子女权益,坚决预防和制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1.针对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问题,通过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和人格权侵害禁令等,明确抢夺、藏匿孩子属于违法行为,针对有这种行为一方,作为不利因素考虑。2.在离婚诉讼中,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如一方有家bao、du博、吸du等恶习,优先考虑由另一方直接抚养。
五、平衡保护各方利益,维护婚姻家庭稳定1.对离婚协议约定共同财产给予子女后一方反悔的,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请求撤销该约定的,法院不予支持。2.对离婚协议约定,不需要对方负担抚养费,又以未成年子女名义起诉主张抚养费的,离婚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如果子女确实有实际需要,应根据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予以支持。
六、明确同居财产分配原则同居不同于婚姻,双方不适用于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同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另一方不能分割。同居析产纠纷中,以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为基本原则。财产无法清晰区分的,以双方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双方对财产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妥善平衡双方利益。
七、坚决抵制通过离婚方式意图逃债行为债务人通过离婚将全部或者大部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给未负债一方,以降低自身偿还能力,逃避债务的是不诚信行为。如果债务人有上述情形,债权人可以请求撤销离婚协议中相关财产分割条款,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离婚方式呢?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关于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债务承担能达成一致,且愿意等待30天冷静期,可以2次到户籍地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如果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关于离婚达不成一致,可以选择网上起诉离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