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责任认定:立即报警并取得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确认对方全责。
2. 联系保险公司:通知己方保险公司(即使无责),由全责方保险公司介入定损理赔;若对方未投保或拒赔,可申请己方保险公司代位追偿。
3. 车辆定损与维修:双方协商或由交警指定机构定损,保留维修发票、拖车费凭证等票据。
4. 损失索赔范围:包括车辆维修费、施救费、替代交通工具费用;若有人身损害,可索赔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
5. 争议解决:若协商不成,凭责任认定书、维修票据、损失清单等证据向法院起诉,诉讼时效为3年。
注意事项:
切勿自行垫付大额费用,优先由全责方或其保险公司承担。
若对方拖延赔偿,及时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必要时申请财产保全。
若事故造成人身损害,需保存病历、工资流水等证据。
建议全程保留证据,复杂案件可委托律师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