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专属管辖吗

#房产纠纷

175 人看过

2026-02-02 10:22:48

郭广吉

北京中阔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属于专属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

不动产已登记的,以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未登记的,以不动产实际所在地为不动产所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热门精选咨询

法律知识

维权攻略

法院本地法院推荐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