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援助法》,法律援助的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经济困难的公民: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法律援助:依法请求国家赔偿;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救助;请求发给抚恤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或者支付劳动报酬;请求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请求工伤事故、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请求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损害赔偿等。
特定刑事案件当事人: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此外,未成年人,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人等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担任辩护人。
特定民事案件当事人: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可申请法律援助。
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的人员: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社会救助、司法救助或者优抚对象,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进城务工人员等,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可获得法律援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