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一般分6类:
维持:原行政行为合法、适当,继续有效。
责令履行:税务机关该干的活没干,限期去履行。
撤销/变更/确认违法:事实不清、依据错、程序违法、越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
撤销或确认违法后,可责令重新作出。
撤销:税务机关不交书面答复和证据材料的,视为没有依据,直接撤销。
变更:复议机关自己查清事实后直接改结果。驳回申请:受理条件不符,或理由不成立。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