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置、隐匿、挥霍或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致使夫妻共同财产的数量减少或价值降低,从而损害了另一方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
常见的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方式包括:
1. 私自出售夫妻共同房产、车辆等大额财产,并将所得款项据为己有。
2. 将夫妻共同存款转移至他人账户,或者用夫妻共同存款为自己购买个人专属的贵重物品,如奢侈品、金银首饰等。
3. 虚构债务,通过与他人恶意串通,制造虚假的借贷关系,以达到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目的。
4. 隐瞒夫妻共同财产的存在,例如隐瞒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
5. 故意损坏夫妻共同财产,使其价值降低。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一方在离婚时发现另一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可以向法院申请对转移的财产进行追回,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求对方少分或者不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