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起诉离婚男方不去开庭,法院通常会采取以下措施:
1. 法院会再次传票通知男方到庭参加诉讼。一般来说,法院会在原定开庭时间之前,通过邮寄、电话等方式再次通知男方,并告知其不到庭的法律后果。
2. 如果男方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但是,缺席判决并不意味着一定会判决离婚,法院仍会根据提交的证据和查明的事实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案件与其他案件不同,法院在处理时会更加谨慎。即使男方缺席,法院也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夫妻双方的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
3. 对于男方缺席的情况,原告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比如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共同财产的证据、子女抚养情况的证据等。
4. 若男方是因为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到庭,应当向法院提交书面说明,并申请延期开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查和决定。
总之,男方不去开庭并不会阻碍离婚诉讼的进行,但可能会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结果产生一定影响。建议双方在离婚诉讼中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