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被确认“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后,处理顺序是:先清偿债务→再给尽扶养义务或生活困难的人适当补偿→剩余部分归国家或集体。国家所得用于公益事业。
处理流程(一步一图)
1. 公告寻找
由遗产管理人(或法院)发布不少于6个月的公告,寻找继承人、受遗赠人及债权人。
2. 清偿债务
用遗产优先支付丧葬费、税款、债务;清偿以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3. 适当补偿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且缺乏生活来源的人”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法院可酌情分给部分遗产。
4. 最终归属
• 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 → 剩余遗产归该集体所有;
• 其余情形 → 剩余遗产归国家,纳入国库,用于教育、医疗等公益。
5. 后续救济
若公告后5年内出现合法继承人,可请求国家或集体返还已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