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抚养费的强制执行程序通常如下:
准备材料
生效法律文书:如法院判决书、调解书或经公证的抚养费支付协议。若通过离婚协议约定抚养费,需先起诉确认协议效力或要求对方履行,再凭生效判决申请执行。
身份证明:申请人(通常是抚养孩子的一方)及孩子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本等。
财产线索材料:尽可能提供被执行人(未支付抚养费的一方)的财产信息,如银行账户、房产、车辆、收入来源等,有助于法院快速执行。
提交申请
向作出判决或调解的法院或被执行人住所地法院的执行局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说明申请执行的事项、金额及依据。
填写执行申请表,详细写明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的基本信息、案件情况、申请执行的抚养费数额等。
法院受理与审查
法院收到申请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查,核实法律文书是否生效、申请是否在法定期限内(一般为两年)等。
审查通过后,法院正式立案,并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其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抚养费的义务。
执行措施
查询财产: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或线下调查,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股权、公积金等财产信息。
冻结与划扣:若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法院可直接冻结其账户,并划扣相应款项用于支付抚养费。
查封与拍卖:对于房产、车辆等不动产或动产,法院可依法查封,并通过拍卖程序变现,以所得款项支付抚养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