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结论
仅因公司不交社保、拖欠周末加班费,不能直接主张2N赔偿金。2N是单位单方违法辞退的双倍惩罚赔偿;你主动以单位违法为由离职,仅能主张N倍经济补偿金,同时可一并诉求补缴社保、补发休息日加班费。你工龄5年,N=5个月平均工资。仅当公司因你维权无故开除你,才可另行主张2N。
二、各项维权诉求说明
1.经济补偿金(N):公司五年未缴社保、长期拖欠休息日加班费,属于《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位重大过错。你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后,可要求支付5个月工资补偿金,不受“自愿放弃社保”协议约束。
2.社保补缴:社保系法定义务,仲裁/监察部门可责令单位补缴五年社保,个人承担个人部分。
3.休息日加班费:周末加班无调休,按2倍工资补发;需留存考勤、排班、工作记录等加班证据。
4.无法主张2N的法律边界:2N适用前提是单位无合法理由单方辞退、违法终止合同。主动离职、被迫解除仅支持N,二者不可兼得。
三、配套法条
1.《劳动合同法》第38条:单位未缴社保、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含加班费),劳动者可单方解除合同。
2.《劳动合同法》第46条第1项:依38条离职,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每满1年付1个月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87条:单位违法解除合同,支付2N赔偿金(仅辞退情形适用)。
4.《劳动法》第44条: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支付200%工资。
5.《社会保险法》第58条:用工三十日内单位须办理社保登记缴费。
引用法条
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