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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府院联动”盘活项目 保障交房化解纠纷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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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8 14:02:34

熊枫

熊枫 律师

海南真格律师事务所

      【基本案情】

  2019年9月25日,殷某夫妇与彭泽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两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了房屋价款、交房时间、逾期交房责任等内容。

  殷某夫妇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并与彭泽某银行签订了按揭贷款合同。后银行依约将贷款划入房地产公司账户,殷某夫妇亦依约向银行按月支付按揭贷款,但房地产公司未按约定期限交房。

  殷某夫妇认为房地产公司逾期交房构成违约,遂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等。

  【裁判结果】

  彭泽县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查实案涉房地产公司至诉讼时尚未交付房屋,确实存在逾期交房行为。但同时了解到,并非殷某夫妇一户出现逾期交房现象,而系整个案涉房地产项目多达几百户出现逾期交房问题。

  为妥善化解纠纷,保障购房人合法权益及维护案涉房地产项目的交易稳定,彭泽县人民法院就该案处理引入了“府院联动”机制。向当地相关部门了解情况,并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为案涉房地产项目争取到了专项资金投入楼盘续建工作。

  后彭泽县人民法院向殷某夫妇释明案涉房地产项目情况并及时反馈项目进展,引导当事人理性面对纠纷,共同维护商品房市场交易秩序。殷某夫妇认为收房有望,遂自愿向法院申请撤诉,本案以当事人撤回起诉结案。

  【典型意义】

  在当前房地产市场背景之下,以房地产企业逾期交房为由诉请解除合同的纠纷逐渐增多。若一旦房地产企业出现逾期交房行为即判令解除合同、返还购房款,则不仅要面临此类纠纷群发、高发的态势,使整个楼盘的交易陷入“瓦解”的境地,还会面临执行难题。购房合同解除后,购房人一方面未收到房,一方面又可能因房地产企业资金链断裂而难以获返购房款。

  因此,对于此类商品房逾期交房纠纷,盘活项目是保护购房人权益的最佳方案。可以优先引入“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协调各方,会同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督、金融监管等部门合力推动、逐一解决影响房屋交付的各个环节出现的问题与困难。推进问题楼盘复工续建,增强购房人继续履行合同的信心,找到化解纠纷的突破口。

  本案正是法院主动作为,能动司法,利用“府院联动”机制,在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下,争取到专项资金用于解决楼盘复工续建问题。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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