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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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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 15:08:44

蒲剑秋

蒲剑秋 律师

四川国参律师事务所

  中国的房屋,从区域分有城市住房和农村乡镇住房;城市住房还分为商品住房、居民自建房、单位共建房、集体宿舍、以及保障房;保障房还分廉租房、动迁安置房和共有产权房等三种。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的能够自由买卖的住房只有商品房。

  以下针对合同注意事项进行简单列举: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注意如下几点:

  (一)看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开发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和使用土地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信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已确定进度和交付日期;

  (6)物业管理方案已落实。

  买现房的好处在于可以比较清楚地了解房屋的现状,可以尽快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等。购房人可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真假即可,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外销售房屋的,购买时都有隐患,存有不安全因素。

  (二)看合同中的土地性质

  很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虽然是出让用地,但由于土地性质为综合用地或者商住两用地,导致土地使用年限不是70年,甚至有些只有40年。

  在购买时一定要看清土地是否为出让取得以及土地使用年限是否为70年。目前法律只是规定住宅到期可自动续期,其他非住宅性质土地一般需缴费续期。

引用法条

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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