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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人缔约过失责任认定规则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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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1 09:48:29

鞠宏林

鞠宏林 律师

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

  第三人构成缔约胁迫是否需要考虑因果关系的因素?

  实践中,第三人胁迫的构成需要考虑因果关系的因素。受胁迫人所作出的意思表示与对方当事人或第三人的胁迫行为之间须存在双重因果关系。一方面,胁迫行为使受胁迫人产生恐惧心理;另一方面,受胁迫人由于恐惧心理作出违背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如果胁迫人的行为没有使表意人产生恐惧心理,或者表意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并不是由于该恐惧心理,则不构成胁迫,表意人无权主张撤销该法律行为。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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