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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双方为规避国家税费约定五年后办理过户

#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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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 18:00:39

许凤章

许凤章 律师

厦门律之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房屋买卖双方为规避国家税费约定五年后办理过户,是否属于“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未办理过户登记”?

 

    答案是否定的!

 

    律师提醒:从实践中看,能够归责于买受人的原因,可以分为三个层面,一是对他人权利障碍的忽略。例如,不动产之上设定有其他人的抵押权登记,而买受人没有履行合理的注意义务,导致登记时由于存在他人抵押权而无法登记。二是对政策限制的忽略。例如,明知某地限制购房,在不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仍然购房导致无法办理过户手续。三是消极不行使登记权利。例如,有的交易当事人为了逃税等而故意不办理登记的,不应受到该原则的保护。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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