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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院传票怎样提出答辩状

#行政纠纷

17 人看过

2026-06-23 16:22:26

戎畅

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

法律解析

一、事实抗辩

否定原告起诉的基础事实,直接推翻对方请求根基

否认借贷、买卖、劳务、侵权事实不存在

否认合同签订、履行、欠款、违约行为

举证:聊天记录、转账、合同、录音、证人

二、法律抗辩(事实认可,但不用担责)

承认基本事实,但依据法律不承担责任

1. 时效抗辩:债权超过3年诉讼时效,原告丧失胜诉权

2. 合同抗辩:合同无效、未生效、已解除、同时履行抗辩、先履行抗辩、不安抗辩

3. 免责抗辩:不可抗力、原告自身全部过错、第三人责任、已履行完毕

4. 主体抗辩:被告不是适格主体,不该由我承担责任

5. 担保抗辩:担保期限届满、担保无效、一般保证人先诉抗辩权

6. 侵权抗辩:正当防卫、紧急避险、受害人故意/重大过失

三、程序抗辩(法院不该审本案)

管辖异议:本案不归这个法院管

重复起诉:一事不再理,之前已经判过

原告主体不适格、缺少必要共同诉讼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复杂性,细节可能影响结果。建议及时,获取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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