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束同居时,财产分配通常遵循以下规则:
1、有约定按约定:若同居期间双方签订了书面协议,明确约定了财产归属或分配方式,且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那么按照协议执行。例如,双方约定某套房产归一方所有,或约定共同财产按一定比例分配,均应依约履行。
2、无约定时的分配原则:
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各自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知识产权收益,各自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以及单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等,原则上归各自所有。例如,一方在同居期间通过个人努力获得的奖金、稿费等,属于其个人财产,无需分割。
3、共同财产按贡献分割:对于共同出资购置的财产(如共同购买的房屋、车辆)、共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以及其他无法区分的财产,以各自出资比例为基础,综合考虑共同生活情况、有无共同子女、对财产的贡献大小等因素进行分割。例如,双方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套房产,一方出资比例较高,且在装修、维护等方面投入较多精力,法院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分割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