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追赔,但需视当时赔付的性质与约定而定。
一、追赔的法律基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之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费属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项目,只要确实因受伤导致收入实际减少,受害方即有权主张。当时对方赔付的七百元若仅系医疗费,且双方未签署书面的一次性了结协议,则该笔款项并不妨碍你就误工费另行追偿。
二、证据准备要点
主张误工费需提供以下材料:其一,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及休假建议,用以证明误工时间;其二,劳动合同、工资发放流水、用人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及收入减少证明,用以证明误工损失的具体金额;其三,若无固定收入,可提供近三年的收入状况证明,或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操作建议与时效
建议你先行与侵权人协商,出示误工证据要求补足差额;协商不成的,可向侵权行为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你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算,目前仍在时效期间内,无需担心时效届满。
四、风险提示
需特别注意核查当时的收款记录或聊天记录中是否载明"一次性了结""今后互不追究"等字样。若双方已就全部赔偿达成一次性合意且款项已履行完毕,再行主张误工费可能面临法律障碍。如存在此类约定但你觉得显失公平,仍可请求法院撤销或变更,但举证难度较大。
解答于 2026-06-03 06:3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