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条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第四百二十九条因科学研究等特殊原因,需要进口土壤的,应当遵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规定。
引用法条
生态环境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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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1:31:55
第四百二十八条对开发建设过程中剥离的表土,应当单独收集和存放,符合条件的应当优先用于土地复垦、土壤改良、造地和绿化等。
禁止将重金属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含量超标的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或者污染土壤用于土地复垦。
第四百二十九条因科学研究等特殊原因,需要进口土壤的,应当遵守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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