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被辞退没赔偿?定西李少江律师:公司拿不出“录用条件”就得赔2N
很多定西、陇西、漳县、通渭、渭源的年轻打工人刚入职不久,突然就被老板一句“你能力不行,不符合转正要求”给辞退了。很多人觉得试用期本来就是双向选择,被辞退只能自认倒霉。今天李少江律师给大家交个底:千万别被这种话术忽悠了!试用期绝不是用人单位规避法律责任的“避风港”,更不是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免责期”。
在法律上,公司以“不符合录用条件”辞退员工,必须承担极其严格的举证责任。想要合法辞退且不赔钱,公司必须同时满足三个硬性条件:第一,入职时必须向你明确告知过具体、可量化的录用条件和考核标准(比如业绩指标、技能要求等);第二,有客观的考核证据证明你确实没有达标;第三,在试用期内履行了合法的书面通知程序。如果公司拿不出你签字确认的录用标准,或者只是凭主观觉得你“能力不匹配”,这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法律明确规定,只要构成违法解除,你就可以依法主张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也就是大家常说的“2N”)。如果你在公司工作不满六个月,公司需要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如果满六个月不满一年,则需要支付两个月工资的赔偿金。此外,如果你入职超过一个月公司还没跟你签书面劳动合同,你还可以额外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