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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的物业费是从好久开始收取的?

新房物业费一般从房屋交付业主之日起算,以《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为依据。一、正常收房开发商书面通知收房、房屋符合交付条件,业主办理收房手续(签确认书、领钥匙)当日起,物业费由业主承担。二、逾期收房(业主原因)已通知收房、业主无正当理由拖延,从通知载明的收房期限届满日起算,由业主承担。三、未交付(开发商原因)房屋未达交付条件、延期交房,或未售出,物业费由开发商承担,至实际交付日止。四、郑州本地规则

#房产纠纷963 人看过

2026-03-27 10:34:54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延长的特殊情况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房产纠纷诉讼时效延长的特殊情况通常是指权利人因客观障碍无法及时主张权利。具体如下:不可抗力:如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或者战争、暴乱等,这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权利人无法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行使请求权,可构成时效延长的事由。权利人被控制:若权利人被义务人或其他人非法控制,如被非法拘禁,无法自由地向法院起诉或向义务人主张权利,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可延

#房产纠纷852 人看过

2026-03-26 12:31:27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如何确定?

房产纠纷诉讼时效起算点通常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按照不同情形来确定。具体如下:一般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例如购房者发现房屋存在质量问题,诉讼时效从其发现问题之日起开始计算。合同履行纠纷情形:如卖方未按约定交房、买方未支付房款等,诉讼时效从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算。持续性违约情形:若房屋质量长期存在

#房产纠纷887 人看过

2026-03-26 12:31:16

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房产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为3年,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根据权利人申请决定延长。此外,诉讼时效还可能因中断或中止而发生变化。在诉讼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6个月,诉讼时效

#房产纠纷854 人看过

2026-03-26 12:31:05

荆州律师尹忠文:租客拖欠房租玩消失?手把手教你如何起诉!

租客拖欠房租玩消失?手把手教你如何起诉!本文旨在进行法律知识科普与实务经验分享,内容基于公开法律原则及脱敏后的案例观察。每起案件事实千差万别,本文观点不构成针对您个案的正式法律意见。在做出任何决策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针对性分析。房东最怕什么?不是房子空着租不出去,而是租出去了,租客却开始拖欠房租、玩消失。电话不接、微信不回、人去楼空,留下一堆水电欠费和满屋狼藉。遇到这种情况,很多房东第一反应

#房产纠纷1166 人看过

2026-03-24 15:02:25

房屋买卖普法

房屋买卖核心普法(民法典+实务要点)一、核心原则(必懂)-物权看登记: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以登记为准(《民法典》第209条)。没过户=没拿到产权,只签合同≠拥有房子。-合同与物权分离:合同自成立生效,未登记不影响合同效力;但物权不转移,只能追究违约责任,不能直接要房。-产权清晰是前提:无抵押、无查封、无居住权、无共有纠纷,才能安全交易。二、新房(商品房)关键规则1.五证齐全才合法必须查验:

#房产纠纷925 人看过

2026-03-19 13:57:50

关于宅基地,这5件事你不能做!

宅基地是农民的“安居梦”,但它的使用有严格的“红线”。以下行为,均属违法:❌红线一:擅自改变用途建工厂错误示例:在宅基地上建设砖厂、家具厂、加工车间等非居住用途的生产经营场所。法律后果:违法建筑→责令拆除→并处罚款→强拆无补偿。❌红线二:私自买卖宅基地切记: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村民只有使用权。卖给本集体以外的人,合同无效。❌红线三:超标准面积建设标准:各省市有明确的宅基地面积标准。超出部分,在确权登

#房产纠纷974 人看过

2026-03-01 11:51:01

下水道堵塞损失谁来担?法院判决明确三方责任边界

魏某是日照岚山区某小区的业主,其房屋用于对外出租。2024年11月,魏某接到楼下业主通知,告知其家中漏水。赶到现场后,魏某发现漏水系自家下水管道反水所致,随即向小区物业公司报修。物业公司安排人员进行了管道疏通,但问题并未根治,反水现象多次复发,导致魏某房屋室内装修、家具反复被淹,受损严重。多次疏通无果后,魏某选择报警,物业公司最终决定对下水管道进行开挖检查。经查,魏某家公共管道内淤积了大量水泥凝固

#房产纠纷957 人看过

2026-02-14 09:46:52

夫妻一方擅自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抵押,抵押权能否有效设立?

胡某与刘某系夫妻关系,于1998年登记结婚,婚姻关系存续至今。2020年,胡某、刘某购买案涉房产一套并登记于胡某个人名下。2022年8月3日,某银行与胡某签订《个人借款合同》,约定胡某从某银行借款45万元,用于综合消费。胡某与某银行就案涉房产签订最高额抵押合同,并进行了抵押登记,登记证明记载某银行为案涉房产的抵押权人。在办理抵押时,胡某向银行提交显示已婚状态的户口本及离婚证照片一份,主张自己已经离

#房产纠纷993 人看过

2026-02-11 15:19:01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学区房”落空、卖家反悔不卖,索赔损失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始终是民商事领域的“重头戏”。房产对于普通家庭而言,不仅是巨额资产,更承载着落户、子女入学等核心诉求。许多购房者在签约后,常遭遇卖家因房价上涨违约、或者承诺的“学区”无法兑现等问题。今天,黄钊律师结合裁判精神,为您拆解房屋买卖纠纷中的法律攻防。一、房屋买卖的核心是“诚信履行”法院对房屋买卖法律关系的认定有着清晰的红线:核心裁判精神:依法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受法律保护。如果卖方因房价上

#房产纠纷980 人看过

2026-02-08 10: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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