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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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 10:18:37
医院误诊的赔偿标准有哪些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
#医疗事故1074 人看过
2023-12-07 14:01:03
医疗技术损害责任的举证责任规则,应当由受害患者一方承担举证责任。受害患者一方无法举证证明的,可以有条件地适用举证责任缓和,能够证明表现证据的,推定医疗机构有医疗过失。如果受害患者能够证明医疗机构存在法定情形,亦推定医疗过失。法定情形可以确定为以下四种:(1)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的;(2)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3)伪造、销毁、篡改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医疗事故1037 人看过
2023-12-07 13:59:56
赵某在甲医院接受右侧主动脉狭窄支架形成术,术中医生在未告知的情况下为赵某放置了第二个支架。赵某出院诊断为右颈动脉狭窄,右颈内动脉直接植入术后(脑保护伞及导丝遗留、断裂等)。之后,赵某又在乙医院接受“导丝部分取出术”及“主动脉腔内异物取出术”。经鉴定,赵某构成伤残。鉴定机构认为,甲医院的诊断及手术方式不违反医疗常规,保护伞未能取出为手术并发症。但其未与
#医疗事故1005 人看过
2023-12-07 11:05:13
2015年5月9日,连某因主诉“孕42+2周”入某医院就医。5月12日6时行催产素点滴引产,18时35分产钳助娩一男活婴,诊断:产伤性阴道血肿;弥漫性血管内凝血等,于5月13日转另一医院就医、住院,住院期间共106天,出院诊断为:1.子宫次全切除术后;2.慢性肾功能衰竭CKD5期;3、慢性心力衰竭;4.围产期心肌病。诉讼中经连某申请,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为:1.某医院在对被
#医疗事故983 人看过
2023-12-07 11:04:37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销量。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医院的商业广告使用的部分患者的眼睛,嘴巴,鼻子等面部的局部照片。因为这种照片不具有形象标志性,不能引起一般人产生于原形人有关的思想和情感活动,那么医院的行为不构成对原形人的侵权。因为想想是指以某一个人为主题的画像和照片。肖像要具有完整,清晰,直观,可变的形象再现性。或称形象标志性这里的形象指的是原
#医疗事故1099 人看过
2023-12-06 10:39:22
根据护理权益保护法第51条规定,妇女享有生育子女的权利,也有不生育的自由。这是法律所赋予妇女生育自主权,特别是不生育子女的权利。也就是说在夫妻双方因为生育权发生就分手,法律更为注重保护妻子一方的权利。丈夫不能以其享有生育权来对抗对方决定不生育的权利。因此在实践中,医院未确定不生育的妇女,实施终止人身手术就是基于妇女的主权是为妇女行使不生育的权利提供协助的行为,不构成对男性生育权的侵犯。因此在夫妻关
#医疗事故1063 人看过
2023-12-06 10:38:25
如果医疗机构未向患者充分说明医疗风险,特别是在手术之前没有将相应的术后并发症列入告知范围,则侵害了患者的知情权和手术选择权。对术后并发症损害后果的发生存在主观过错,与患者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旦存在术后并发症损害结果,这医疗机构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因为医疗行为本身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后,双方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因为医疗行为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医疗机构有义务
#医疗事故1001 人看过
2023-12-06 10:3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