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徐某栋诉称:2014年7月,徐某栋经被告宜兴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某科技公司)的股东无锡某玛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某贸易公司)委派,担任宜兴某科技公司的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宜兴某科技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董事任期3年,期满须经股东继续委派方可连任。至2017年7月,徐某栋作为宜兴某科技公司董事的任期已经届满,无锡某贸易公司并未继续委派,徐某栋实际上已非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由于宜兴某科技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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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0:56:20
民事审判【裁判要旨】①在股权让与担保关系中,债权人并非股权的实际股东,无权对外转让股权,其将股权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构成无权处分。但若受让股权的一方支付了合理对价,并已经完成股权过户登记。在债务人/担保人无证据证明受让股权的一方在受让股权时知道或应当知道债权人对股权无处分权的情况下,判决驳回债务人/担保人要求返还股权的诉讼请求在结果上并无不当。②让与担保作为担保的一种类型,系其所担保的主合同的从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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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0:56:03
公司对员工罚款是否违反劳动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综合分析:一、一般情况下公司罚款违法法律依据根据《行政处罚法》,罚款属于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机关行使,用人单位作为民事主体,不具备行政处罚权。现行《劳动法》《劳动合同法》未赋予用人单位对员工罚款的权利。常见违法情形无依据罚款:公司未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罚款事项,或员工不知晓相关制度,直接实施罚款。高额罚款:罚款金额过高,导致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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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 10:33:23
(2019)最高法民申4393号裁判要旨:案涉证明虽然是先盖章后打印,但公司无证据证明系盗盖印章形成,原审判决认定该先行盖章行为具有概括性授权和追认属性并无不当。本院认为,国丰公司的再审申请事由不成立。本案不应再审。经审查,国丰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本案借贷关系存在本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非法集资”等犯罪线索。经鉴定,“3.20《承诺书》”及“4.2《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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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 10:27:03
在复杂多变的商业环境中,企业法务部门的角色正发生根本性转变。过去被视为“成本中心”的法务团队,如今已成为守护企业价值、赋能战略增长的核心力量。汤森路透2025年报告显示,“价值”已成为全球总法律顾问的核心关注点,提及频率较上年翻倍,涵盖运营价值、成本效益、风险保护及战略赋能等多重维度。面对AI技术革新、监管政策密集出台、地缘政治波动等多重挑战,企业法务如何实现从被动合规到主动创造价值的转型,成为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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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8 10:23:23
退休返聘人员已领取养老金或达法定退休年龄,签订劳务合同,企业无需缴纳社保,建议购买商业意外险。在校实习生全日制学生以学习为目的实习,签订三方协议,企业无需缴社保(北京地区无需缴工伤保险,但需购买实习责任险)。非全日制用工每日≤4小时、每周≤24小时,企业仅需缴工伤保险,其他险种由个人承担。劳务派遣人员社保由派遣单位缴纳,用工单位需在协议中明确责任划分。兼职人员(已参保)已有单位缴社保的兼职者,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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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6 10:29:38
在商业竞争日趋激烈与监管规则不断细化的双重背景下,企业法务已从传统的“纠纷救火队”转型为守护经营安全、驱动战略发展的核心力量。从跨境电商的反垄断合规困境,到生物医药企业的专利攻防战,法务工作的深度与广度直接决定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厘清法务的职能边界、风险应对路径与价值创造逻辑,是现代企业治理的关键命题。一、企业法务的核心职能框架企业法务的价值实现建立在“合规守护、风险防控、业务支持”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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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4 10:13:21
【基本案情】: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房屋订购合同》,订购乙公司开发的房产若干,乙公司的股东丙自愿将其对乙公司享有的50%股权变更到甲公司指定的自然人名下,待乙公司将房屋产权过户给甲公司后30日内,再由甲公司协助将股权变更回丙名下。同日,丙与甲公司指定的自然人丁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将其对乙公司享有的50%股权过户给丁,以保证《房屋订购合同》的履行。后双方办理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因合同履行问题,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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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3 10:5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