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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约撤销

要约是要约人想要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撤销要约是要约人使要约失效的意思表示。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应当在受要约人未承诺之前作出并送达,否则,受要约人已经作出承诺,合同就成立了。此时,要约人不能再撤销要约,要约已不是其单方的孤立行为,已经和承诺一起成为了合同的组成部分。所以,对于要约人而言,最重要的问题与撤回要约相同,要求快速性。《民法典》第480条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

#合同纠纷955 人看过

2026-04-16 11:50:00

女子在自助餐厅吃12个汉堡后被老板拒之门外

4月7日,一则“女子吃汉堡自助被拒”的新闻在网络引发热议。常州一位女士因三次到店吃自助汉堡,前两次分别吃下12个和七八个汉堡,第三次上门时被老板直接拒绝接待。事件发酵后,双方各执一词,网友们也纷纷站队,这场“吃得多”引发的矛盾,背后藏着消费规则与经营困境的深层博弈。据当事人描述,她通过团购平台购买了79.9元的单人自助券,包含五种汉堡、五种热狗及各类小吃饮料。第一次到店,她一口气吃下12个汉堡,老

#合同纠纷961 人看过

2026-04-15 15:38:04

要约人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所谓受要约人“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指受要约人在对要约产生正当信赖之后,开始制造货物、获取原材料、为订立合同组织招投标、从事花费较大的计算、向供货人或分包人发出要约邀请、租赁储存空间、再售货物、订立运输合同、招聘其他工人等;也可以表现为消极行为,如未邀请其他要约。也包括,在收到用人单位有关签订就业协议的短信通知后,劳动者与此前已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违约金;工厂拒绝其

#合同纠纷861 人看过

2026-04-15 15:24:06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民法典》规定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时要约不可撤销,是基于要约人自愿放弃其撤销要约的机会,给予受要约人慢慢考虑的时间。从受要约人的角度,即使要约人并无放弃要约撤销机会的意愿,但外观上让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在受要约人基于此种信赖而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时,要约人也不可撤销要约。所谓“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是指要约在外观上异于普通的、可任意撤销的要约,足以使受要

#合同纠纷1002 人看过

2026-04-15 11:35:47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

《民法典》规定要约人明示要约不可撤销时要约不可撤销,是基于要约人自愿放弃其撤销要约的机会,给予受要约人慢慢考虑的时间。从受要约人的角度,即使要约人并无放弃要约撤销机会的意愿,但外观上让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在受要约人基于此种信赖而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时,要约人也不可撤销要约。所谓“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是指要约在外观上异于普通的、可任意撤销的要约,足以使受要

#合同纠纷855 人看过

2026-04-15 11:35:19

收取定金后未按时交货,双倍返还!

2025年5月18日,张三与李四(均系化名)通过微信协商订购蔬菜保鲜集装箱(以下简称集装箱),货款共计105800元,双方就集装箱的价款、数量、取货时间、交付地点、定金等达成合意后,张三当日支付李四定金10000元。5月20日,张三组织车辆和工人到指定的取货地点取货时,却被告知集装箱无法按时交付,最终空车返回。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张三诉至寿光法院要求解除与李四的定金合同,同时要求李四双倍返还定金20

#合同纠纷833 人看过

2026-04-14 15:46:25

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根据以往的交易惯例或者解读要约人的要约内容,让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有理由认为”,应根据市场交易中一个正常理性人的认识能力作为判断标准,而非受要约人声称自己认为要约不可撤销就是不可撤销的,进行主观分析的时候要有客观的大众考量。如要约人在广告中声明“货物充足”,受要约人即可有理由认为,该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要约不可撤销,不仅要求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还要求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

#合同纠纷881 人看过

2026-04-14 11:29:35

	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要约人在要约中写明受要约人应在某一具体日期前进行承诺,或者写明类似“此要约直到你方答复之前不会撤销”字样,应认定属于此种要约不能撤销的情况。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既给受要约人留出了思考的时间,也给自己遵守要约的义务限定了最后时间,从要约到承诺的最后期限是一个明确的时间段,而不是不可期的无法推测的任意时间。要约人写明此最后期限是基于其心理的最大承受期,防止受要约人不及时承诺,或者根据市场行情任意时间

#合同纠纷942 人看过

2026-04-14 11:24:14

要约可以撤销

在要约生效后,要约人已无撤回要约的可能(《民法典》第475条),但要约人可能仍想反悔、欲使要约失去效力,此即要约能否撤销的问题。要约的撤销,是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后、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使要约失去效力。要约人欲撤销要约的,需要作出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对于该意思表示,可适用《民法典》第137~142条有关意思表示的规定。撤销要约的意思表示须在受要约人作出承诺之前生效。要约被依法撤销后,要约失效。要约

#合同纠纷869 人看过

2026-04-14 11:23:47

	意思表示的撤回

意思表示的撤回,是指在意思表示作出之后、发生法律效力之前,意思表示的行为人欲使该意思表示不发生效力而作出的撤回其意思表示的行为。之所以允许行为人撤回其意思表示,是因为意思表示在生效前,对相对人不发生任何影响,对交易秩序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意思表示可以撤回,但是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即不能对相对人造成影响。具体来说,就是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必须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之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如果意

#合同纠纷1018 人看过

2026-04-13 11:5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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